公告时间:2021年5月24日
第九医院近期拟对药剂科精麻药品柜采购项目制定采购计划,欢迎符合要求的货物供应商前来参加提供信息。
一、项目概况:采购项目名称、数量、用途及主要要求:
备注:详见附件,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;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,无故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可作无效标处理。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院内市场调研询价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3.1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:
3.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3.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3.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3.1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3.1.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3.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3.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投标(询价)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:
4.1投标(询价)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2021年6月1日7:55(北京时间)
4.2投标(询价)文件递交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五号楼4楼会议室
4.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五、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:
5.1开标时间:2021年6月1日8:00(北京时间)。
6.2开标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五号楼4楼会议室
6.3开标时间地点如有调整,将提前1天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公告。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(www.nbsdjyy.com)采购信息栏目发布,需求如有调整将提前1天公示,投标前请予关注。
七、其他事项:
7.1本项目开标前接受供货商进行预报名(未报名不影响投标)
7.2预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:
7.2.1拟投标供货商合法经资料(营业执照等)
7.2.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
7.2.3同类型项目其他(医疗)单位的服务业绩
7.2.4报名承诺书 报名承诺书.doc
7.3接受报名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六号楼4楼物资采购与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:0574-55012966(联系时间:工作日7:30-11:30 14:00-17:00 )联系人:邱老师 范老师 院内采购项目负责人集中接待日为每周一下午工作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