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信息

 
宁波市第九医院采购项目(内窥镜等一批)院内询价议标公告
时间:2023-07-18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浏览:

公告时间:2023年7月18日

宁波市第九医院近期拟对后勤维修维保、信息化软件及部分耗材试剂等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议标,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
一、项目概况:采购项目名称、数量、用途及主要要求:

   

备注:详见附件,本项目设有限价金额;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,无故超出限价金额的报价可作无效标处理。 
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院内议标询价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
3.1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:

3.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3.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3.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3.1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3.1.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3.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3.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四、投标(询价)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: 

     4.1投标(询价)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2023年8月1日14:10(北京时间)

 4.2投标(询价)文件递交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五号楼4楼仁泽会议室,自带签字笔等文具

        4.3现场参与投标人员需按我院要求做好个人防护,未达到要求院方可拒绝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询标流程。

 4.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可不予受理

4.5因疫情等因素,供货商代表不便于参加现场开标,可将投标文件(请按采购公告附件的标准模板要求制作,快递包装外封面需注明投标日期及投标项目)采用快递或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交送交至相关部门(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六号楼4楼纪检监察室 联系人:戎科长  联系电话:0574-55012967);逾期送达(以签收投标时间为准)、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,投标文件(及样品等)不予退还;如发生采购项目未成功开标的情况,投标文件(及样品等)也不做退还,择期再次开标仍需重新提交投标材料

五、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:

5.1开标时间:2023年8月1日14:15(北京时间)。根据项目数量,执行询标前后顺序会有调整。

6.2开标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五号楼4楼仁泽厅会议室

6.3开标时间地点如有调整,将提前1天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公告,请意向供货商自行关注。
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公告仅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(www.nbsdjyy.com)采购信息栏目发布,相关内容如有调整将提前1天公示,意向供货商投标前请予关注。

七、其他事项:

7.1本项目开标前接受供货商进行预报名(未报名不影响投标)

7.2接受报名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六号楼4楼物资采购与保障中心  联系电话:0574-55012966(联系时间:工作日7:30-11:30 14:00-17:00 )联系人:邱老师 范老师 院内采购项目负责人集中接待日为每周一下午工作时间。

7.3附件:20230801-设备.rar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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